贝宁海关管理规章制度

海关对未领取货物的管理

根据贝宁《海关法》规定,出口到贝宁港口的货物如在120天内无人清关提货,将被拍卖。

报关手续

贝宁所有进出口货物都必须填写官方印制的报关单,附上提单副本、发票和装箱单报海关总署审批后方可在港口或机场海关处办理报关手续。享有减免税的货单必须先向外交合作部报海关总署、财政部审批后才可在港口或机场海关处办理报关手续。非外交豁免人员抵达科托努机场入境,必须接受海关人员对所携带的行李进行检查。

自2017年4月1日开始,所有价值在50万西非法郎的贝宁进口商品都需经过Bénin Control公司检查进口单据,进行海关分类并确定货值,涉及海运、空运和陆运。所有程序均使用电子化流程,不需要到公司现场办理。

温馨提示

对于从中国出口到贝宁的货物,建议进出口企业在进行贸易前,详细了解相关报关手续和规定,确保货物及时清关提货,避免因超期导致货物被拍卖。同时,注意价值超过50万西非法郎的货物需通过Bénin Control公司的电子化流程进行检查。

注:具体规定及要求请以贝宁海关最新公告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