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茨瓦纳海关管理规章制度

重要提示: 博茨瓦纳进口关税税率调整频繁,向博茨瓦纳出口前应先做具体调研。以下内容基于最新公开信息整理,具体执行以博茨瓦纳统一收入服务局 (BURS) 实时公告为准。

1. 关税类型

海关征收关税分为关税和海关代征进口税。关税主要有普通关税、从量税、从价税、附加税、反倾销税和临时征税。

  • 普通关税: 使用范围最广的常规关税。
  • 从量税和从价税: 使用范围较小。从量税按进口货物的数量、重量、体积等单位征收;从价税按进口货物的价格一定比例征收。
  • 反倾销税和反倾销临时保证金、紧急进口限制措施征税: 针对确定存在倾销行为的特定商品,适用范围限定在个别国家的特定商品。

2. 税率体系:两种税率

海关税率分为两种:

  • 通用税率: 适用于南部非洲共同体以外的所有国家。
  • 南部非洲共同体国家税率(优惠税率): 适用于南部非洲共同体成员国。

从南部非洲关税同盟以外国家进口的商品需缴纳《海关关税明细表》(Customs and Excise Tariff Schedule)规定的关税和14%增值税;从南部非洲关税同盟国家进口的商品只缴纳增值税(税率为14%)。

3. 关税计算基础

  • 计税价格: 博茨瓦纳关税按进口货物的离岸价格(FOB)计算。
  • 计算单位: 计算单位为“Unit of Account”(UA),最终折算为当地货币(普拉)或兰特进行缴纳。

4. 进口环节增值税

进口产品还需缴纳进口环节增值税。自南部非洲关税同盟以外国家进口的商品需缴纳14%增值税;从南部非洲关税同盟国家进口的商品也只缴纳增值税(税率为14%)。

注:具体规定及税率请以博茨瓦纳统一收入服务局 (BURS) 最新发布的官方文件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