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论个人或商业实体在丹麦从事商品进口(从欧盟以外的国家进口),均须缴纳进口关税和其他税费。进口税费全部以货运价值,即到岸价格(CIF)计算。同时,丹麦作为欧盟成员国,适用欧盟共同关税制度。
丹麦关税税率基本在0%(如书籍)和17%(如威灵顿长筒靴)之间。某些商品,如笔记本电脑、手机、数码相机和游戏机主机都免征关税。特定商品可能须征收附加税,根据原制造国来计征,如中国制造的自行车须征收额外48.5%的反倾销税。关税的征收基于商品的欧盟统一海关编码(CN编码)及相应的最惠国待遇税率。
丹麦增值税=标准增值税税率25% ×(CIF价 + 进口关税)。增值税是丹麦进口环节最重要的税费之一,由海关代为征收。所有进口到丹麦的货物(除少数豁免外)均需缴纳增值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