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论个人或商业实体在巴拿马从事商品进口,均须缴纳进口关税和其他税费。进口税费全部以货运价值,即到岸价格计算(CIF)。同时,进口商品还须征收增值税、消费税。以下为巴拿马主要进出口税费的详细介绍。
无论个人或商业实体在巴拿马从事商品进口,均须缴纳进口关税和其他税费。进口税费全部以货运价值,即到岸价格(CIF)计算。同时,进口商品还须征收增值税、消费税。
巴拿马标准增值税税率为7%,某些商品增值税税率更高一些,为10%或15%。巴拿马增值税=增值税税率×(CIF价+适用关税)。
巴拿马进口商品的货值(FOB)不超过50美元,则免征关税。但是,增值税和消费税可能仍然征收。
消费税是针对某些商品,在CIF价、适用关税总和的基础上,征收税率在0%-25%之间的税费。暂时未收录巴拿马的税费概览情况,请后续关注。
注:具体税率及适用范围请以巴拿马海关及税务部门最新公告为准。税收政策可能随经济形势调整而变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