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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DHL到美国亚马逊地址要求的通知
关于DHL到美国亚马逊地址要求的通知,有关货物寄运到美国FBA的清关要求,关税预付等手续。
您好!接香港DHL国际快递通知,美国政府机关根据321法案(U.S.Customs Regulation 19CFR10.151. Sec 321)加大了对入境FBA货物清关程序的审核。
货物凡是符合如下特征的国际快件,不再适用800USD/shipment的免税优惠政策:
- 1. 同一发件人在1天内发送了n(n>1)票货物至同一美国亚马逊仓库。
- 2. 这n票货物会被美国政府视为“split shipments”,从而全部转为正式清关required formal entry,无论单票货值是否低于800USD。
- 3. 按照美国海关清关规定,正式清关货物需要提供收件人Employer Identity Number(EIN),但对于FBA货物,美国亚马逊不提供任何清关支持。
基于以上美国海关进口清关流程,所有发往美国的FBA货物,一旦符合以上特征,将会被美国政府拒绝入境,DHL只能将此类快件退回始发地(香港)。
使用我们公司香港DHL渠道到美国亚马逊地址的货件,我司做如下声明:
- 1. 通过DHL到美国亚马逊地址的货件,无论申报价值多少,都必须要做关税预付才能出口。
- 2. 通过DHL渠道到美国亚马逊地址的货件,若在货件到达美国后,被当地直接退回,由此而产生的一些费用(关税,退回运费等)都由寄件人来承担。
- 3. 通过DHL渠道到美国亚马逊地址的货件,无论货件是否已经完成派送,美国海关有权追收关税及其它费用,这些费用一旦被追加,将由寄件人承担。
DHL中国到美国亚马逊国际快递
2018-06-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