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比里亚企业税收种类
利比里亚对企业税收种类主要分为所得税、货物和服务税、消费税、不动产税、海关关税等。对每一税种,又分为不同情况进行征税,如所得税,按企业性质、企业利润情况、投资行业类型等设定征税标准。为推动经济恢复,2010年利政府将个人所得税和企业所得税率由35%降至25%。
企业所得税(Corporate Income Tax)
- 一般企业: 税率为25%
- 农业和可再生资源项目: 税率为25%
- 人寿保险公司: 税率为总收入的4%
- 盈利项目: 税率为15%
- 矿业和石油领域企业: 税率为30%
- 高产量矿业项目: 另征收20%附加税
个人所得税(Personal Income Tax)
个人所得税税率为25%或个人总收入的2%,择大征收。
流转税(Turnover Tax)
- 毛收入不超过500万利比里亚元的企业:征收4%流转税
- 毛收入超过500万利比里亚元的企业:按所得税征收
商品服务税(Goods and Services Tax, GST)
商品服务税税率为7%。利比里亚暂未征收数字税和碳排放税。
注:以上信息基于利比里亚税务局官方资料整理。具体税率及规定请以官网最新公告为准。利比里亚元(LRD)为利比里亚法定货币。